每年9月1日至12月20日前,新疆籍小学、初中(含内初班)、高中(含中等职业学校、民办学校、内高班等),高等学校(含高等职业学校、民办学校等)在校学生都将实施全民健康体检。
《学生健康体检表》作为学生基础档案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每生每学年一份,在学生转学、升学、毕业时须进行转接工作。
体检内容包括常规项目和化验项目,并统一使用“学生健康体检表”和“学生健康体检复测专用表”进行体检。所有学生的健康体检数据管理及信息化档案管理工作由教育部门统一管理。
在体检经费方面,小学、初中(含内初班)在校学生体检经费按照相关要求,由原体检经费承担,不足部分由财政统筹解决。高中(含中等职业学校、民办学校、内高班等)、高等学校(含高等职业学校、民办学校等)在校学生,将按照相关要求,由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解决。
新疆籍的疆外在校学生,含小学、初中、高中、中专、高等学校,在每年暑假期间回到户籍所在地,持学校相关证明及户籍所在地证明到所属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体检。
目前,为保障全区学生健康体检工作全面开展,健全学生健康体检工作机制,自治区要求各地(州、市)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工作目标,建立健全长效工作联动机制,研究制订提高体检质量和经费保障的有效措施。每年学生健康体检和数据上报工作列入常态工作内容。
据悉,体检工作结束后,将通过“全疆学生体质健康管理微信平台”将体检结果反馈给学生(家长)。每年12月31日前数据管理中心会同专家对体检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形成纸质综合统计分析报告书提供给各级教育、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为自治区党委、政府提供本年度学生健康体检数据统计快报,为党委和政府的决策提供数据支撑和科学依据。
与此同时,各地将建立本地学生健康体检工作领导小组,100%完成学生电子健康档案建立、数据共享和数据上报的要求和目标。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也将严格审查学生体检机构的资质,对体检医务人员和数据上报人员加强培训和考核,保证数据准确和统一。严禁走形式、讲进度,并建立精准考核机制,做到一年一考核,一年一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