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州社会保险管理局了解到,为进一步保障参保人员医疗保险待遇,健全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提高广大参保人员医疗康复保障水平,根据州人社局转发《关于将部分医疗康复项目纳入自治区基本医疗保障支付范围的通知》,
州社保局已将康复综合评定等13个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此次纳入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13个医疗康复项目分别是:
康复综合评定、吞咽功能障碍检查、手功能评定、平衡试验、平衡训练、表面肌电图检查、轮椅技能训练、耐力训练、大关节松动训练、徒手手功能训练、截肢肢体综合训练、小儿行为听力测试、孤独症诊断访谈量表(ADI)测评康复项目。
这些被纳入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康复项目,均有严格规定,检查、训练均以次数计算,有的项目规定每次以分钟计算。另外,有些医疗康复项目设有限制使用条件,如小儿行为听力测试项目,其限制使用条件为:6岁以下疑似听力障碍的儿童,由取得听力师或助听器验配师资格并经过小儿听力学培训的人员操作;截肢肢体综合训练项目,其限制使用条件为:上肢训练医保支付不超过30天,下肢训练医保支付不超过20天,髋关节或者肩关节离断、高位大腿截肢训练医保支付不超过90天;吞咽功能障碍检查项目,其限制使用条件为:一个疾病过程,医保支付不超过三次。
据悉,州社保局将加强对医疗康复项目的监管和费用审核管理,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费用的医疗康复项目,均应在具备相应资质的定点康复医疗机构或定点医疗机构康复科室,由取得康复医学专业技术资格的医师或康复医学治疗技术人员提供,并严格按照项目内涵、限定支付范围进行费用审核和支付,防止基金浪费和服务过度利用。